2009第28号(总第5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我局自2008年7月21日至8月29日对瑞安市陶山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陶山镇)2007年度财政财务收支进行了送达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全部政府性资金收支情况。2007年,陶山镇全部政府性资金收入4905.19万元(包含年初结余),支出3186.34万元,结余1718.85万元。
全部政府性资金收支明细表(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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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
上年结余 |
2007年收入 |
2007年支出 |
年末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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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预算 |
121 |
732.09 |
667.58 |
185.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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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预算 |
1.30 |
1692.12 |
1.30 |
169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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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基金 |
-825.83 |
937.31 |
794.55 |
-68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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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管资金 |
547.77 |
695.01 |
1146.82 |
95.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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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庄工程 |
0.14 |
264.28 |
256.09 |
8.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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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净收入 |
320 |
420 |
320 |
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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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64.38 |
4740.81 |
3186.34 |
1718.85 |
(二)政府运行基本支出情况。2007年,陶山镇政府运行基本支出999.91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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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金额(万元) |
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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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性支出 |
476.19 |
4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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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74人) |
6.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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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与服务支出 |
336.09 |
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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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和家庭的支出 |
187.63 |
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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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999.91 |
100 |
(三)资产、负债情况。2007年末,陶山镇财政、政府账面资产总额2183.13 万元,其中:银行存款余额1704.55万元,固定资产312.17万元;负债总额439.03万元;净资产总额1744.09万元。
二、审计查明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资金列支不规范。2007年在政府经费中列支非隶属部门福利性支出89800元,其中陶山镇派出所60000元。
(二)固定资产管理不完善。2005年6月23日,陶山镇接收外单位车辆一辆,金额92048元,至审计日止,陶山镇未将此列入固定资产账核算管理。2007年购买的固定资产金额24665元,未登记固定资产账。
(三)往来款没有及时清理。部分个人暂借款10000元至审计日止未归还。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如2007年末财政周转金账面余额18万元,属2000年度以前放款;2002年8月向市财政借款产业化基金50万元用于小流域治理,由于项目已完工,因此一直挂账。
(四)补助资金支付方式和入账手续不合规。2007年2月,陶山镇政府在抗旱专项经费中补助陶山镇自来水厂赵山渡引水工程199800元,因该水厂没有银行户头,于是镇政府与水厂供货单位一水暖公司再签订购销协议,由镇政府汇款到该公司作为水厂购货款,再由陶山镇自来水厂向该公司支取现金。此外,2007年5月利用同样操作方式补助陶山镇自来水厂河西段公路改建中自来水管安装材料费补助款150000元。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审计建议。陶山镇重视问题整改,完善了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对来往款项进行了及时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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